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個“全國交通安全日”。為做好宣傳工作,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、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、《學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動計劃(2023—2026)》有關內容,近日,教育部基礎教育司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共同編寫了“中小學交通安全十問”,供中小學校和學生學習參考。
1.對中小學生橫過道路有何規(guī)定?
答:橫過機動車道時,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;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,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;沒有人行橫道的,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,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,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、折返。
2.中小學生在道路上行走應注意哪些事項?
答:中小學生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,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,通過路口時要注意觀察交通信號燈,不得看手機、接打電話或聽音頻,不得在道路上坐臥、停留、嬉鬧,不得使用滑板、旱冰鞋、平衡車等滑行工具。不得在停止車輛附近或車輛可能行經的區(qū)域玩耍、逗留、打鬧。
3.對中小學生騎車年齡有何規(guī)定?
答:未滿12周歲中小學生不得騎行自行車上道路,不得在摩托車后座乘坐;未滿16周歲不得騎行電動自行車,未滿18周歲不得駕駛機動車輛。
4.中小學生騎乘車輛時應注意哪些事項?
答:騎車時,不得戴耳機聽音頻或打電話,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,不得扶身并行、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,不得突然猛拐,過人行橫道時應推行。騎乘電動自行車時,應佩戴頭盔。騎行時,應與大型車輛保持2米以上橫向距離,避免并行。乘坐汽車時,應系好安全帶,不得嬉戲打鬧,不得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。下車時應注意觀察后方車輛和行人,確認安全后再下車。
5.如何緩解中小學門口上下學交通擁堵?
答:鼓勵中小學生步行或騎自行車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學?!耙恍R徊摺保C合采取錯峰上下學、單向交通、遠端停車、引導途徑車輛繞行、臨時限行等措施,緩解上下學時段接送學生車輛集中通行和停放壓力。因地制宜在學校門口附近設置專用接送車道、非機動車停車區(qū),引導接送車輛即停即走,非機動車輛有序停放。
6.如何保障中小學門口交通安全?
答:學校門口要設置緩沖區(qū)且合理設置阻車樁,施劃網狀線。緩沖區(qū)與道路交界處,應設置拒馬、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,對上下學期間學生聚集區(qū)域進行防護隔離。學生步行出入口與機動車出入口應在空間或時間上分開設置,學生上下學集中時段,進出學校的步行通道禁止所有機動車通行。
7.對中小學內部車輛管理有何要求?
答:學校內部應實施人車分離管理,通過合理規(guī)劃校內功能分區(qū),將步行通道與車行道路分開設置,學生活動區(qū)域與機動車通行、停放區(qū)域應實現空間分離。不具備物理隔離條件的,原則上不要在校內停放機動車。
8.對中小學內部車輛通行有何要求?
答:學校教學區(qū)、學生活動區(qū)的道路應全部設為禁行道路,禁止機動車通行、停放,電動自行車、自行車應推行。辦公區(qū)、生活保障區(qū)確有車輛通行需求的道路應實施限時、限速管理,通行時間不得與學生活動時間重疊,通行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/小時。
9.中小學周邊應設置哪些交通標志和設施?
答:學校門口前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,應施劃人行橫道線,設置提示標志。門口周邊不少于150米范圍內的道路應設置機動車30公里/小時(或以下)限速標志、注意兒童標志及“學校區(qū)域”等輔助標志。學校門口應科學設置禁止長時間停車、禁止鳴笛、禁止掉頭的范圍和時間,完善相應交通標志標線。
10.對校車安全管理有何要求?
答:提供校車服務的車輛應取得校車使用許可,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。校車駕駛人應取得校車駕駛資格,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門審驗。校車內應安排專門人員,隨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。載有學生的校車應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,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;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,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,在其他道路上行駛時,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。(朱晨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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